爲(wéi / wèi)深入貫徹落實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精神,堅持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持之(zhī)以(yǐ)恒糾"四風"樹新風,公司黨支部在(zài)此溫馨提醒,希望全體黨員幹部和(hé / huò)職工注意加強自我約束,繃緊“八小時(shí)以(yǐ)外“紀法紅線,自覺做到(dào)放假不(bù)"放松",過節更"過關”,堅決做到(dào)"十個(gè)嚴禁”。
一(yī / yì /yí)、嚴禁違規公款吃喝、公款旅遊、公車私用、“私車公養”和(hé / huò)用公款購買贈送月餅、煙酒等節日禮品;
二、嚴禁借節日之(zhī)機違規發放津貼、補貼、獎金和(hé / huò)實物等;
三、嚴禁違規收送禮品禮金、名貴特産、月餅券、蟹卡蟹券等,或利用微信支付寶、網購郵寄等方式“隔空”收送節禮;
四、嚴禁違規接受管理和(hé / huò)服務對象宴請和(hé / huò)旅遊、娛樂、健身等活動安排;
五、嚴禁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借機斂财;
六、嚴禁違規出(chū)入私人(rén)會所或帶有私人(rén)會所性質的(de)場所;
七、嚴禁違規組織或參加老鄉會、同學會、戰友會等;
八、嚴禁酒駕、醉駕,組織或參加封建迷信、黃賭毒、網絡詐騙、涉黑涉惡等違紀違法活動。
九、嚴禁節日期間違反值班值守制度,擅自脫崗、漏崗、頂崗。
十、嚴禁其他(tā)違反文明、節儉、廉潔過節有關規定和(hé / huò)要(yào / yāo)求的(de)行爲(wéi / wèi)。